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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社會
西藏產業結構優化與升級
發布者:曾健 發布日期:2015-05-24 39961

內容摘要:在新一輪的發展過程中,西藏要抓住機遇,通過產業結構的優化升級,縮小與全國發展的差距,與全國一道同步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本文從西藏三次產業結構的演變歷程入手,分析其產業結構的變化特征和影響因素,提出西藏產業結構優化與升級的建議。

關鍵詞:產業結構  變化特征  影響因素  建議

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是實現資源合理配置的有效途徑,是實現區域經濟協調、持續、穩定和快速增長的關鍵,是加快新型工業化進程的戰略舉措。新時期,東部發達地區重點發展戰略新興產業和進行自主創新,淘汰部分生產力相對落后的產業,中西部其他省份積極做好東部產業轉移的承接,以縮小“東富西貧”區域發展不平衡的問題。在新一輪的發展過程中,西藏如何通過產業結構的優化升級,縮小與全國發展的差距,與全國一道同步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本文從西藏三次產業結構的演變歷程入手,分析其產業結構的變化特征和影響因素,提出西藏產業結構優化與升級的建議。

一、西藏三次產業結構的演變歷程

90年代中后期以前,西藏產業結構以農牧業為主,自1994年召開中央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談會以來,西藏產業結構出現顯著變化,主要出現了兩次改變產業結構序列的變化。下面將西藏產業結構的演變分為三個階段:

一是第一產業(農牧業)占絕對主體階段(1951年—1978年)。從西藏和平解放至1978年改革開放以前,西藏的第一產業在地區GDP中占絕大多數份額。1951年西藏第一產業占地區GDP的97.7%,非農產業處于幾乎可以忽略的狀況。隨后,在中央政府援建非農項目的帶動下,西藏第二產業、第三產業得到了發展,非農產業所占比重逐漸上升。但是,西藏第一產業的絕對主體的地位保持不變。1978年,西藏第一產業所占比重仍高達50.7%,第一產業從業人員占總從業人員的82.0%。

二是第一產業與二、三產業平衡發展階段(1978年—1983年)。受援藏工程的影響,西藏第一產業與二、三產業產值出現微小的消長的狀況,第一產業與二、三產業產值比重出現相對穩定時期。該期間,第一產業產值比重保持在50%左右,第二產業產值比重保持在25%左右,第三產業產值比重保持在23%左右。

三是第二、第三產業快速發展階段(1983年至今)。1983年西藏第三次產業產值比重為21.4%,1984年中央召開第二次西藏工作座談會,其比重變為32.9%,第三產業產值比重上升超過10個百分點。1992年西藏自治區政府出臺《關于大力發展第三產業的決定》,1994年的中央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談會確立的“穩定發展第一產業,有重點發展第二產業,大力發展第三產業”的產業發展戰略,推動了第二產業、第三產業尤其是第三產業的跨越式發展,第一產業比重迅速下降,第二、第三產業的比重迅速提高。1997年,西藏第三產業產值比重首次超過第一產業,三次產業產值構成為:37.8:21.9:40.3,產業產值結構排序由以前的“一三二”演變為“三一二”。2003年(2001年中央召開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談會之后),西藏第二次產業產值比重首次超過第一產業,三次產業產值構成為:22.0:25.7:52.3,產業結構排序再次由“三一二”演變為“三二一”。2011年,西藏三次產業產值構成為:12.3:34.5:53.2,與2003年相比,西藏第一產業產值比重大幅度下降,第二次產業產值比重大幅度上升,西藏的“三二一”排序的產業結構進一步強化。

西藏“三二一”排序的產業結構具備現代化特征,但是,并不能說明其三次產業內部已經實現了優化升級??傮w而言,西藏三次產業內部體系不健全,結構不合理,產業關聯性差,產業組織規模較小、競爭能力弱。具體而言,西藏的第一產業現代化水平低,農牧業之間比重差距小,林業開發區域不平衡,漁業比重極小,農林牧副漁服務業體系不健全;第二產業行業過于集中,區域過于分散,經濟效益低下,產業組織技術和管理創新能力弱,特色產品加工業行業發展不平衡;第三產業生產性服務的行業所占比重偏低,現代服務業所占比重偏小,服務體系不完善, 產業關聯性小,缺乏內生機制。

二、西藏產業結構變化的特點

在西藏產業結構演變歷程中,大致梳理出西藏產業結構變化的歷史脈絡,為了進一步認識目前西藏產業結構變化,深入分析2001年中央第四西藏工作座談會以來西藏產業結構變化特點。

(一)三次產業變動的總體特點

1、三次產業結構變動大

按照三次產業進行劃分,將每一個時期值構成一條3維向量,把任意兩個時期兩條向量間的夾角,作為表征產業結構變化程度的指標,該指標稱為Moore結構變化值。根據三維向量夾角計算公式知,M表示為:

根據以上計算公式,可以計算Moore結構變化值,得到西部各省Moore值表(見表1),其顯示2001—2011年西部省份產業結構變動速率,可以將西藏與西部省份和全國水平進行比較,得出西藏三次產業結構變動特點。

為了提高西藏各族人民群眾的生活水,中央召開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談會以來,中央和各兄弟省份對西藏援藏力度的不斷加強,出臺的各種特殊優惠政策不斷增多,在外力的作用下,西藏產業結構變動最大,兩個期間西藏三次產業結構的向量夾角為26.6度,比全國水平大9.9度,是西部地區三次產業結構變動速率最大的省份。

表1:2001—2011年西部省份產業

結構變化程度

省份

Moore值

q(度)

全國

0.9827 

16.7 

 廣  西  

0.9664 

23.4 

 海  南  

0.9736 

20.7 

 重  慶  

0.9682 

22.7 

 四  川  

0.9697 

22.2 

 貴  州  

0.9600 

25.5 

 云  南  

0.9913 

11.9 

 西  藏  

0.9565 

26.6 

 陜  西  

0.9796 

18.2 

 甘  肅  

0.9941 

9.8 

 青  海  

0.9643 

24.1 

 寧  夏  

0.9902 

12.6 

 新  疆  

0.9919 

11.5 

(根據《2002中國統計年鑒》、《2012中國統計年鑒》計算)

 

2、西藏產業結構與周邊省份產業結構相似度低

為了進一步分析西藏三次產業變動特點,采用三次產業結構相似系數表示西藏與周邊省份(新疆、青海、四川、云南)三產業結構相似度(見表2),根據向量夾角公式,其計算公式為:

表2:西藏與周邊省份的產業結構相似系數

區域

全  國

西  藏

四  川

云  南

青  海

新  疆

全  國

100.00%

 

 

 

 

 

西  藏

97.03%

100.00%

 

 

 

 

四  川

98.15%

91.28%

100.00%

 

 

 

云  南

99.41%

94.00%

97.90%

100.00%

 

 

青  海

97.07%

88.41%

99.45%

95.79%

100.00%

 

新  疆

98.26%

92.62%

99.75%

98.70%

98.47%

100.00%

(根據《2012年中國統計年鑒》計算)

 

與全國三次產業結構比重的平均值相比,西藏的產業結構與全國平均水平差距最大,相似系數僅為97.03%。從省際角度而言,四川、云南、青海、新疆四省之間的產業結構較為相似,特別是四川與新疆產業結構最為相似,相似系數高達99.75%。然而,西藏的產業結構與周邊區域差異較大、相似程度低,其相似系數均小于或等于94.00%,西藏的產業結構與青海的相似系數僅為88.41%。

總而言之,西藏產業結構與周邊省份產業結構相似度低,一定程度上使西藏與四川、云南、青海、新疆在產業關聯合作方面受到限制,周邊區域對西藏產業結構調整優化與升級帶動力有限。

3、西藏產業結構調整效益高

 為了進一步分析西藏產業結構的變動對經濟總量變化的影響,采用三次產業結構偏離——份額分析法,以一定時期內全國GDP增長率為基礎,分別測算周邊區域(新疆、青海、四川、云南)按照全國平均水平可能形成的假定份額,進而將這一假定份額同各區域實際增長額進行比較。各區域假定國內生產總值與實際國內生產總值的差額就是各區域相對全國平均增長水平來說產生的偏離,并用區域產業結構因素和區位因素分解這種偏離(見表3)。計算公式為:

 

表3:西藏及周邊區域三次產業偏離——份額

省份

總偏離量

總偏離率

區位偏離量

區位偏離率

結構偏離量

結構偏離率

 四川  

4631 

1.047 

-507 

-0.115 

5138 

1.162 

 云南  

1324 

0.638 

-220 

-0.106 

1544 

0.744 

 西藏  

187 

1.350 

-27 

-0.192 

214 

1.542 

 青海  

377 

1.253 

-2 

-0.005 

379 

1.259 

 新疆  

1200 

0.808 

-112 

-0.075 

1312 

0.883 

(根據2002—2012年《中國統計年鑒》可比價格計算)

可知,以全國平均水平為基準,西藏經濟增長總偏離量為正值,說明在2001—2011年10年間,西藏經濟增長率超過了全國的平均水平,與周邊區域相比,在總偏離幅度上西藏偏離幅度最小,但是其總偏離率卻是最大,達到1.35。西藏的區位偏離量為負值,絕對值名列倒數第二,但是區位偏離率的絕對值最大,達到19.2%,說明西藏產業結構并不合理,還需要優化升級。西藏的結構偏離量為正值,且結構偏離率最高,達到1.542,產業結構調整的速度高于全國平均水平,該期間西藏產業結構調整效益較高。因而,西藏較高產業結構調整效益,抵消了區位先天的劣勢,并保持高速的經濟增長。

(二)西藏支柱產業變動的總體特點

將西藏產業劃分為17種標準行業(采用國家匯編投入產出表時所進行業劃分),確定西藏的支柱產業,分析其變化情況。2001年,西藏三次產業結構排序為“三一二”,批發零售貿易和餐飲業占地區GDP的11.96%,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占地區GDP的25.50%,建筑業占地區GDP的15.38%,農林牧漁業占地區GDP的27.01%。2011年,西藏三次產業結構排序為“三二一”,批發零售貿易和餐飲業占地區GDP的8.58%,建筑業占地區GDP的21.51%,農林牧漁業占地區GDP的12.29%,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非生產性服務業)約占地區GDP的32.60%。(根據2002年及2012年《中國統計年鑒》整理)批發零售貿易和餐飲業、農林牧漁業、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雖然比重較大,但是其與其他產業關聯性弱,不能作為西藏的支柱產業。由于援藏力度的加大,西藏援建項目的增多,西藏建筑業比重處于上升趨勢,且建筑業的綜合消耗系數一般為0.7左右,與其他產業的關聯性較強,因而建筑業是西藏支柱產業。在該期間,西藏建筑也支柱產業的地位保持不變,且對經濟增長的地位不斷增強。

此外,從另一角度對西藏的產業進行劃分,旅游業快速成長為西藏的另一種支柱產業。2001年西藏旅游總收入為7.5053億元,占當年GDP的5.39%,2011年西藏旅游總收入增長到97.0568億元,占當年GDP的16.02%,旅游業通過“井噴”式的發展成為了西藏的支柱產業。

(三)西藏工業變動的總體特點

西藏工業在全國的比重總體上呈現緩慢上升的趨勢,工業化水平與全國平均水平繼續縮小。2001年至2011年期間,西藏工業增加值從10.84億元增加至48.18億元,增長了4.4倍,西藏工業增加值占全國工業增加值的比重從0.02%上升至0.03%。

將工業劃分為采掘業、制造業和電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3部門,西藏的制造業出現輕微萎縮,制造業占工業的比重從2001年的59.99%下降至2011年的57.23%;而采掘業的比重從2001年的22.85%上升至26.80%。因而,西藏的工業增長主要來源于采掘業的快速發展。

同期,西藏工業內部結構變化程度小,行業分布較為集中。西藏工業內部行業結構變化系數為0.22,不足30%的工業部門結構比例發生變化。西藏工業行業集中率高,有色金屬采選業、非金屬礦物制品業、飲料制造業、電力、熱力生產和供應業、醫藥制造業繼續保持主體地位,2001年5個行業占工業比重為67.57%,2011年占工業比重為77.19%,其中醫藥業占工業比重降低近原有的一半,有色金屬采選業和飲料制造業占工業比重分別上升近原有的一半。同期,西藏電力的供應一直存在缺口,是西藏發展瓶頸產業。

三、西藏產業發展的影響因素

在發展市場經濟和推進改革開放的進程中,要促進西藏潛在的資源優勢向現實競爭優勢轉化,需要進一步分析西藏產業發展中的市場條件、制度條件和技術條件,形成正確的產業結構調整思路。

(一)政府是產業結構調整的主要力量

事實上,政府的經濟發展戰略、產業政策對于產業結構轉型有直接的、決定性作用。在60年代中期至70年代末,西藏盲目追求工業化,興起了一場“添空白”運動,照搬內地“小三線”建設,企圖在短期內建立起一個健全而獨立的工業體系,第二產業一度比重較大,一段時期超過了第三產業,1978年第二產比重超過第三產業比重5個百分點。但是,這種缺乏資金、能源、市場和技術的工業化造成了巨大的損失,導致了80年代西藏經濟的長期調整。90年代以來,西藏形成了較為切合實際的經濟發展戰略,90年代提出“穩定發展第一產業,有重點發展第二產業,大力發展第三產業”的經濟戰略,之后提出“一產上水平,二產抓重點,三產大發展”的經濟戰略,目前提出“提升一產,壯大二產,做強三產”的經濟發展戰略。在中央和各兄弟省市的援助下,大量固定資產投資主要投向能源、交通、郵電、民航、文教、衛生、廣播等非農產業,2011年全區27.43%的固定資產投資于第二產業,66.98%的固定資產投資于第三產業,第三產業成為吸收投資的大戶。同時,在特殊優惠的產業政策下,西藏形成了目前“三二一”排序的產業結構。

(二)旺盛的市場需求促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

由于西藏產品的特質性或市場本身供給的有限性,形成了對西藏產品的旺盛需求,促進了西藏優勢資源的開發,推動西藏產業結構的優化升級。下面著重闡釋具有代表性的西藏飲料制造業和黑色金屬采選業發展過程。

西藏的飲料制造業2011年的工業總產值比2001年增長了7.66倍。以2005年成立的西藏珠峰冰川礦泉水有限公司為例,由于西藏特殊的自然條件和無污染的生態條件形成優勢礦泉水資源,該公司依托特質礦泉水資源,經過 5年努力,5100冰川礦泉水已成為礦泉水高端品牌產品中的佼佼者,國內市場占有率達到25%,2011年成功在香港上市。但是,西藏在特色資源的開發中,普遍存在企業規模小,“只有禮品,而無產品”的現象大量存在,知名品牌少、缺乏個性,大多數產品以“地域+特產”為名。

西藏有色金屬采選業2011年工業總產值比2001年增長了8.44倍。西藏地處世界最大的成礦帶之一阿爾卑斯——喜馬拉雅成礦帶的東段,地質構造獨特,成礦條件優越,是我國重要的礦產資源戰略儲備基地。西藏的優勢礦產資源包括鉻、銅、鉬、鉛、鋅、鐵、金、銀、鹽湖資源等,其中,鉻、銅和鹽湖鋰礦資源儲量居全國首位,硼和銻礦資源儲量分居全國第四位和第六位。目前鉻、銅以及鹽湖中的鋰、鉀等均為我國最主要的緊缺礦產,在市場需求旺盛的條件下,中國黃金集團、中國鋁業集團、西部礦業、金川集團、格爾木藏格鉀肥有限公司、中川國際和中國化肥等有實力的區外礦業企業紛紛進入促進西藏有色金屬采選業的快速發展。同時,西藏優勢資源開發中缺乏科學規劃,探礦權和采礦權相對分散,部分礦企存在長期“圈而不探”、“占而不采”的現象。

(三)城鎮化水平低,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空間狹窄

我國整體城市化進程落后于產業發展進程,而西藏這種矛盾更為突出,導致西藏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的空間有限,不利于西藏新型工業化和生產性服務業的快速發展,不適應西藏跨越式發展階段的客觀需要。

一方面,西藏城鎮化水平滯后于其產業結構的發展水平。2011年,西藏城鎮化水平低于當地非農產業從業人員比重近27.0個百分點。在全國31個省份中,西藏城鎮化水平最低,城鎮化率僅為22.71%,且三次產業之間的效益差距較大(見表4),超過一半的低效勞動力資源滯留在生產效率最低的第一產業(農村),表明西藏城鎮化過程中存在障礙,各產業間生產要素的合理流動受到嚴重阻礙。

表4:2011年西藏產業結構偏離度

與比較勞動生產率

一產

勞動力比重

50.30%

產值比重

12.30%

比較勞動生產率

24.45%

產業結構偏離度

38.00%

二產

勞動力比重

12.20%

產值比重

34.50%

比較勞動生產率

282.79%

產業結構偏離度

-22.30%

三產

勞動力比重

37.50%

產值比重

53.20%

比較勞動生產率

141.87%

產業結構偏離度

-15.70%

(根據《2012年西藏統計年鑒》整理)

 

另一方面,西藏城鎮化推進的速度相當緩慢。2001年至2011年,西藏城鎮化率從19.64%,上升至22.71%,年均增幅僅為0.3個百分點。西藏與全國平均水平的差距明顯擴大,2011年,全國城市化水平為51.27%,西藏比全國平均水平低28.6個百分點。

未來一段時期內,西藏將加快城鎮化進程,加快生產要素合理流動,優化資源配置,這將為培養新的經濟增長點、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創造有利條件。

(四)科技創新能力普遍不足,產業結構升級帶動力弱

科技創新能力對區域產業結構向高級化演進具有決定性影響西藏的科技創新能力較低,主要表現為:一是科技經費投入不足,專門用于研發的經費比重小。2011年西藏投入科技經費為2.1億元(幾乎全為政府投入),占西藏GDP的0.35%,其中,僅23.0%的科技經費專門用于研發,大部分用于科技相關的人員支出和資產購建等方面。二是從事科技創新的人少。西藏人口素質整體偏低,專業技術人員集中于公有經濟部門,專業技術人員少,專門從事科技創新人更少。2011年西藏未上過學的人口占29.9%,小學文化人口占43.8%,初中文化人口占16.1%,高中文化人口占5.4%,大專及以上文化人口僅占5.0%。2011年西藏公有經濟專業技術人員總數為52873人,占全國公有經濟專業技術人員總量的0.22%,96.3%的專業技術人員為教學人員、衛生技術人員,專門從事創新的人員不足專業技術人員的4%。三是科技成果較少。在31個省份中西藏年新增科技成果最少,2011年西藏的國內三種專利申請受理數為263件,三種專利申請授權數為142件,并且66.9%的專利授權屬于外觀設計,發明和實用新型分別占授權總數的19.0%、14.1%。據科技部對全國科技進步的統計和綜合評價,西藏科技綜合能力處于全國最低水平。因而,西藏企業技術進步緩慢,高新技術產業比重較小等等,科技進步對地區產業結構升級和經濟增長的作用相對薄弱。

(五)市場化程度較低,制約產業結構的優化升級

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近幾年來,西藏經濟體制改革取得了較大進展,市場化程度有所提高,產業結構變動所需的體制條件正在逐步改善,但是受主客觀條件的影響,西藏經濟的市場化程度雖然相對于其它地區還比較落后。據2010年西藏第六次人口普查,西藏人口達到300.2165萬人,人口密度約為每平方公里1.20人,是我國人口分布最稀少的地方。2011年全國的人均GDP是西藏的1.75倍,與人均GDP水平相對應,西藏的市場化程度偏低(見表5),各種指標的全國水平與西藏值相比均超過1.8倍,西藏交通不發達、密度小,人流、物流少,缺少大額商品交易市場,加上區域內部存在條塊的市場分割導致了西藏市場化程度低。

 

表5:西藏與全國市場化程度簡況

區域

鐵路密度

公路密度 

人均外出頻率

人均貨運量

億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場數量

人均社會消費品零售額

(公里/萬平方公里)

(次)

(噸/人)

(個)

(萬元)

全國

97.1 

4277.5 

26 

27.44 

5075

1.17 

西藏

4.4 

517.3 

12 

3.39 

0

0.61 

全國/西藏

22.2 

8.3 

2.1 

8.1 

1.9 

(資料來源:根據《2012年中國區域經濟統計年鑒》整理;人均外出頻率=旅客量/總人口)

 

此外,市場經濟必然要求發展法治經濟,但是西藏法治進程緩慢,在資源開發中因難以避免的利益沖突可能誘發社會不穩定,一定程度限制了西藏加快發展市場經濟的步伐,抑制西藏產業結構的優化升級。

(六)經濟所有制結構不合理,產業結構調整活力不足

所有制結構的調整實質是生產關系的適應性調整,也屬于制度創新范疇。實踐證明,以經濟體制改革、所有制結構調整、對外開放為主要內容的制度創新對經濟發展的促進作用,在特定時期要大于勞動、資本等傳統生產要素的作用,甚至大于科技進步的作用。非公經濟對市場反應靈敏,是產業結構調整的重要載體,對于吸納就業、繁榮經濟、擴大出口和拓展服務領域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2012年西藏企業注冊總資本為805.51億元,其中國有企業注冊資本為464.03億元,占總注冊資本的57.6%,私營企業注冊資本為341.48億元,占注冊總資本的42.4%,西藏的公有制經濟占支配的地位。

根據西藏稅務部門統計,2012年,全區稅收達到153.56億元,其中國有經濟繳稅10.7486億元,占納稅總額的7%,非公有制經濟繳稅142.81億元,占納稅總額的93%。西藏非公經濟取得了較大的發展,非公經濟實體的經濟效益也明顯高于公有制經濟實體,但是,西藏非公經濟實體在財政金融政策上受歧視,不能獲取完善的生產性服務,自身家族式管理的弊端突出,規模小,人才缺,市場開拓能力弱,制約了西藏非公經濟的發展。因而,需要進一步加大西藏非公經濟的發展,調整西藏經濟所有制結構,提升西藏產業結構調整的活力。

(七)企業盈利率較低,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缺乏支撐

整體而言,西藏規模以上的工業企業利潤率為3.7%,不足西部平均水平的一半,略微比甘肅規模以上的工業企業利潤率高(見表6)。同時,西藏企業資產負債率僅為28.8%,遠遠低于西部地區工業規模以上企業的資產負債率。一方面高額運輸成本導致了西藏企業利潤率低,另一方面,其財務杠桿效應弱,進一步限制了企業的成長,進而抑制了優勢產業的利潤率的提升,導致了西藏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缺乏支撐。

               表6:2011年西部地區規模以上企業主要指標

地區

企業單位數(個)

工業總產值(億元)

資產負債率

利潤率

全部從業人員平均人數(萬人)

內蒙古

4175

17774.82

60.8%

12.0%

123.57

廣  西

5046

12836.57

62.0%

8.8%

147.11

重  慶

4778

11847.06

60.7%

7.1%

145.76

四  川

12085

30485.09

61.2%

8.4%

380.48

貴  州

2329

5519.96

64.7%

6.5%

84.48

云  南

2773

7780.83

61.2%

5.8%

90.62

西  藏

56

74.85

28.8%

3.7%

1.63

陜  西

3684

14283.48

56.6%

11.5%

156.41

甘  肅

1371

6175.24

64.0%

3.5%

59.61

青  海

386

1893.54

63.2%

6.6%

18.11

寧  夏

764

2491.44

65.7%

4.3%

29.91

新  疆

1738

6720.85

53.8%

10.4%

61.19

西部

39185

117883.7

60.5%

8.6%

1298.88

               (資料來源:根據2012年《中國統計年鑒》整理)

 

四、促進西藏產業結構優化與升級的建議

西藏產業結構快速調整使西藏經濟保持良好的跨越式發展態勢,但是,由于西藏屬于欠發達的民族地區,自然生態脆弱,在未來的一段時期,依然保持政府對產業結構調整優勢,在科學發展的軌道上,營造良好的體制環境和市場環境,解決瓶頸產業問題,完善生產性服務業體系,推動城市化、市場化進程,強化已有的支柱產業,培育潛在的主導產業,大力發展非公經濟,促進西藏產業結構優化與升級。

(一)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夯實產業發展基礎

依托中央和各兄弟省份加強對西藏的援藏優勢,加大基礎設施的投入力度,加快建立與西藏跨越式發展相適應的交通、能源、水利和通信等基礎設施體系。一是以公路網為基礎,以干線公路、鐵路和航空運輸為骨架,以農村公路為重點,建設通達、通暢、安全的綜合交通運輸體系,促進區內外的經濟交流與合作。二是加快能源運輸的管網工程建設,保證能源滿足區內的需求,并為將來的“藏電外送”做好準備。三是加快重點水利工程建設,完善防洪、農業灌溉、城鄉供水、發電等水利基礎設施體系,提高西藏水資源利用水平和保障能力。四是加快通信基礎設施和信息化建設,提高通信網絡的覆蓋率,增強通信安全的保障力,提升信息資源使用率,推進西藏信息化進程。

(二)鼓勵生產性服務業發展,促進產業發展良性循環

著力改造提升傳統服務業,大力發展新興服務業,加強市場流通體系建設,促進西藏第三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推進西藏三次產業實現良性循環。一是大力發展金融業。完善西藏金融體系,探尋符合西藏實際的金融管理評價機制,最大限度落實特殊優惠的金融政策,加快證券、保險、信托、擔保等非銀行金融業務的發展,充分發揮金融對西藏產業結構調整的支持作用。二是大力發展現代物流業。加快構建以城市物流中心及城鄉配送系統為主的現代物流體系,鼓勵物流企業的升級改造,培育本地現代物流高效企業,提高西藏市場化的水平,促進產業間生產要素和產品快速流通。三是加快發展商務服務業。完善社會中介服務,鼓勵會計審計、法律咨詢、工程咨詢、認證管理、資信評估、信用擔保、創意服務、廣告會展、人才培訓、公共關系等中介服務的發展,減少企業發展阻力,降低企業交易成本,提高企業效益,提升產業競爭力。四是改造批發零售業和住宿餐飲業。積極引進國內外知名批發零售和住宿餐飲企業,促進行業內部有效競爭,提高西藏批發零售業和住宿餐飲業整體素質和水平。

(三)穩步發展建筑業,做強旅游業

建筑業和旅游業在產業結構中所占比重大,屬于西藏的支柱產業,要繼續發揮建筑業和旅游業在西藏經濟增長中的作用,重點推進建筑業和旅游業的升級。一方面,在穩步推進西藏各種項目建設過程中,扶持和培育出綜合實力強的區內骨干建筑企業和企業集團,促進西藏傳統建筑特色企業發展,推進建筑節能和科技進步,鼓勵工程建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和新材料。另一方面,充分開發西藏豐富而獨特的自然資源、文化資源,注重旅游與文化、生態相結合,打造精品旅游路線和旅游景區,統籌推進旅游相關產業和服務,規范旅游市場,大力提升重要的世界旅游目的地的地位和品質。

(四)依據資源優勢,培育新的主導產業

著眼于國內外市場需求、資源條件和產業基礎,找準經濟增長點,將有潛力的特色優勢產業培育西藏的主導產業。一是培育礦產業為主導產業。加快西藏有色金屬優勢礦產勘查開發,結合國內目前緊缺的礦產種類,積極構建藏中地區有色金屬產業基地、藏東地區有色金屬產業基地、藏西鹽湖資源開發基地,其他優勢礦產資源作為戰略儲備。開發過程中,鼓勵礦業企業兼并重組,推進礦區整合,促進礦產資源規??辈殚_發,提高礦業開發水平,提升資源綜合利用效率。二是培育高原特色食(飲)品業為主導產業。在打造重要的高原特色農產品基地和優化農牧業結構過程中,大力發展高原特色食品業,進一步擴大高原特色飲品業的規模,鼓勵扶持一批上規模、帶動力強、附加值高、競爭力強的知名品牌。

(五)加快城鎮化,促進產業聚集

西藏地廣人稀,產業偏離度高、聚集度地,通過加快推進西藏城鎮化進程,對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就業等制度進行改革,放寬城鎮入戶條件,引導和促進農牧民和生產要素向承載力強、發展基礎好的城鎮流動,逐步擴大城鎮規模,提高城鎮化率,降低西藏產業偏離度,提高西藏產業的聚集度。

(六)構建科技創新平臺,加速產業升級

西藏的企業實力普遍較弱,建立自己獨立的研發機構難以大。因而,需要政府支持構建科技創新平臺,加速產業升級。西藏大部分企業技術創新可選擇的路徑主要有:一方面,政府出資建立地方技術交易平臺,促進本地企業引進先進的適用并且環保技術,進行“模仿”創新。另一方面,走“研學產”相結合的研發模式,政府主導,整合本地企業、區內外高校和科研單位,鼓勵本地企業與他們合作,以它們為研發基地,借助其科技力量促進本地企業的產品研發和科技的進步。

(七)加快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提升產業調整活力

深入貫徹落實自治區第八次黨代會提出的“五放”方針,加快西藏非公經濟發展,為產業結構調整增添活力。一是進一步放寬區內外非公經濟市場準入領域,鼓勵和引導區內外非公企業通過參股、控股、資產收購等方式,參與西藏國有的改制重組。二是鼓勵非公企業做強做大,支持非公企業間的兼并與收購,鼓勵實施品牌戰略。三是優化非公經濟的投資環境,最大限度的消除公有制經濟與非公經濟在財政、金融政策上的歧視待遇,培育和維護平等競爭的投資環境。

參考文獻:

1、 周強、盧有杰:主導產業支柱產業和建筑業·[J]·建筑經濟,1998(1)

2、 馬良:少數民族地區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J]·中央社會主義學院學報,1997(11)

3、 張培:西北五省產業結構比較分析·[J]·新疆社會科學,2009(6)

4、 李國正:中央財政補貼與西藏產業演進路徑研究·[J]·經濟問題探索,2009(11)

5、 毛陽海:西藏經濟結構轉型研究·[M]·東南大學出版社,2012年12月第1版

The Tibetan industrial structure optimization and upgrading

Zeng Jian 

Abstract: In the process of a new round of development, Tibet should seize the opportunity, through the optimization and upgrading of industrial structure, narrowing the gap with the national development, together with the synchronization realize the grand target of build a well-off society in an all-round way. This article starts from the evolution of industrial structure of Tibet, analyzes the change characteristics and influencing factors of industrial structure, puts forward suggestions for the Tibetan industrial structure optimization and upgrading. 

Keywords: Industrial structure; Change characteristics; Influencing factors; Suggestions

基金項目:本文屬于西藏社科專項資金項目:《西藏產業發展戰略研究》(項目批號:12BJY005)階段成果。

作者單位:西藏自治區委黨校馬列教研部

(網絡編輯:旦增朗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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